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倾力促调解 司法为民解忧愁
2021-05-12 19:05:13          来源:攸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周玲 | 作者:攸县人民法院          浏览量:1563

       攸县融媒体中心【来源:攸县人民法院近日,攸县法院顺利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让双方当事人重归于好,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2020年5月13日,谭某因工作需要,欲转租汤某在攸县某市场租赁的摊位销售自产豆腐,后双方约定了租赁期限和租金。后谭某因自身家庭缘故,无法销售自产豆腐,便通过微信向汤某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退还租金,但是汤某并不同意退还。为此,谭某将汤某诉至攸县法院。

       2021年4月8日,攸县法院受理该案后,案件被分到员额法官贺湘华的手中,贺湘华第一时间就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但双方矛盾尖锐,互不退让,均不同意调解。谭某认为自己没有使用摊位且已经向汤某提出了解除合同关系,汤某应退还租金,而汤某则认为当时和谭某商定好了同意退还租金的前提是摊位被再次租出去,但是合同到期摊位仍没有租出去,故不同意退还租金,二人就此僵持不下。

       贺湘华站在以人为本的角度,积极为当事人调处矛盾纠纷。考虑到案件被告在市场做生意,且市场管理人员熟悉当时情况,贺湘华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该市场管理所进行调解,通过法官和市场管理人员耐心的做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同意法官提出的调解方案,由汤某当场支付4000元给谭某,至此,该案顺利了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攸县法院以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着力解决矛盾纠纷,做到司法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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